市场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市场信息收集行为、整合信息资源、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从而高效地完成市场调研工作,为公司市场机会的判断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工作。


第3条  职责。


1.营销总监主要负责信息收集计划的审批和相关统筹工作。


2.市场部经理监督市场部调研信息收集计划的执行情况。


3.策划专员负责组织市场信息收集的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4.执行专员负责执行信息收集工作,汇总、整理和分析信息,形成报告,并按制度呈送各级领导。


5.公司其他部门或人员应积极配合市场调研信息收集工作,按要求提供资讯。


第4条  信息收集的范围。


公司收集的信息包括宏观信息、行业信息、内部信息以及其他信息


第2章  信息收集方法和渠道


第5条  信息收集方法。


执行专员应综合利用多种信息收集方法,获取充分的资源。公司常用信息收集方法如下。


1.审时度势法,即通过跟踪客户的销量和库存,推断出是否需要督促客户订货等。


2.扮演法(间谍法),即通过扮演客户,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打探竞争对手产品、价格等的信息。


3.坐收渔利法,即通过两个或多个竞争对手间的相互竞争和相互攻击来侧面获取对我公司有用的信息。


第6条  信息收集渠道选择。


使用多样化的渠道,缩短信息收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常用信息收集渠道如下。


1.通过问卷、电话、信函、客户拜访、平面媒体、与同行内部人士谈话等方式收集信息。


2.通过报纸、杂志、互联网媒体的报道(同行和专业媒体网站)和广告收集所需信息。


3.通过专业的市场调研机构收集信息。


4.通过自身人际关系网络来收集信息。


第7条  信息收集技巧。


公司信息收集人员应掌握以下信息收集技巧。


1.以调研项目为核心,合理设计调研问卷。


2.跟进问卷回访工作,提高问卷的有效性。


3.善于观察调研目标,了解对象基本情况。


4.掌握访谈技巧,从对方话语中获取信息。


5.充分利用网络、报刊、行业协会等媒介。


第3章  信息收集程序


第8条  制订信息收集计划。


1.执行专员根据公司的营销战略制订年度信息收集计划,提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执行专员根据调研计划安排确定在指定时间内相关部门和个人的信息收集任务。


第9条  委托调研机构进行信息收集计划。


对于公司临时委托机构进行调研的情况,由调研负责人根据决策的需要,与调研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信息收集计划、信息质量标准。


第10条  制作信息收集表格。


市场部调研人员根据需要统一制作信息收集的规范表格,信息收集表格包括《竞争对手调查表》、《经销商户调查表》、《畅销产品分析表》、《消费者评价汇总表》等,信息收集人员严格按照表格进行填写。


第11条  公司信息收集实施程序。


1.各部门统一把本部门负责信息收集的人员名单报市场调研负责人处备案。


2.市场部调研负责人统一将信息统计表格发到各部门邮箱,并电话告知。


3.各部门按填写要求填写信息,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回市场调研负责人处。


第12条  对内信息收集要求。


1.公司任何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信息收集工作。


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时间,向本部门相关负责人提交信息收集表。遇特殊情况,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经市场部批准后,方可延长信息收集的时间或取消该次信息收集任务。


3.市场部调研人员应在信息汇总后一周内,对信息加以整理、统计,编制《信息报告》。


第13条  信息报告阅读权限。


执行专员应根据《信息报告》内容的保密程度,按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中阅读权限的要求,呈相关人员阅读,为公司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4章  信息收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第14条  信息收集工作考核标准。


为促进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公司通过对信息收集结果进行考核,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信息的准确性、新颖性、时效性以及人员积极性4个方面,对不同细分项目相应赋分,并根据实施效果打分。


第15条  信息收集工作奖励标准。


公司定期组织对信息收集工作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按分数高低依次评比出部门和先进个人各前3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第16条  信息收集工作处罚措施。


1.对不按时提交信息表格者,根据具体情节对个人和所属部门进行经济处罚。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故意捏造资料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的处罚。


第6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起草和修订。


第18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